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受理及处置规定
知睿(浙江)认证有限公司应正确、及时地处理来自受审核方或其它各方对本公司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维护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一、申诉
受审核方对知睿做出的认证决定不满意时,受审核方或其它各方可在接到本公司的决定或措施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申诉人的签字、盖章。
视申诉事项的复杂程度,知睿(浙江)认证有限公司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申诉方;如申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在接到申诉处理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可向知睿公司公正性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再次提出申诉。
二、投诉
受审核方或其它各方对本公司的认证过程(包括受理、现场审核、证书发放、及对获证组织的不满等)、员工(包括外聘人员)的行为、审核服务或认证结论不满意时,提出有别于申诉并希望得到答复的书面表示。投诉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本公司对匿名投诉一般不予受理。
知睿公司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方。如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在接到投诉处理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睿公司公正性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再次提出申诉或投诉。
三、争议
针对在认证过程中发生或其他相关争议,受审核方应在争议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睿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
知睿公司根据提交的争议,原则上在收到争议后的30个工作日内答复争议提出人。争议提出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也可直接向知睿公司公正性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